出口市场推广基金 (EMF)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推广活动,借此协助其扩展香港境外市场
- 资助上限为80万元,每个项目最多10万元
- 以出口市场为主的本地及境外展销/展览会,包括虚拟展览
- 商贸考察团
- 出口业务相关公司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 出口业务相关网上广告
- 贸易刊物
- 首期拨款暨终期拨款: 有关项目开展日前45至120个历日内递交申请, 75%首期拨款
- 实报实销: 有关项目完成日后的60个历日内递交申请
备注 : 公司或企业申请该基金的条件,必须乎合该基金的要求为基础,最后申请成功与否,以该基金单位为最终决定权,详细内容请直接联络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