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 -「創業展才能」計劃 計劃的目的透過以市場導向為主的方式,及直接為殘疾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以改善殘疾人士的就業情況透過撥款資助作為起動基金,以協助非政府機構開設小型企業╱業務確保殘疾人士可在一個經細心 安排而且氣氛融洽的工作環境中真正就業每項業務應盡可能僱用更多殘疾人士而在任何情況下,殘疾人士在每項業務中所佔比例不應少於該業務受薪僱員總數的50%(最高資助上限為300萬元) 申請機構可申請額外資助金額支付在創業初期 (開展業務前) 聘用一名僱員以進行籌備工作的薪金開支,最長為期六個月在緊接資助期結束後,全職及兼職殘疾僱員的50%薪金開支,最長為期兩年 備註 : 公司或企業申請該基金的條件,必須乎合該基金的要求為基礎,最後申請成功與否,以該基金單位為最終決定權,詳細內容請直接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