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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 -「创业展才能」计划

计划的目的

  • 透过以市场导向为主的方式,及直接为残疾人士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改善残疾人士的就业情况
  • 透过拨款资助作为起动基金,以协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小型企业╱业务
  • 确保残疾人士可在一个经细心安排而且气氛融洽的工作环境中真正就业
  • 每项业务应尽可能雇用更多残疾人士
  • 而在任何情况下,残疾人士在每项业务中所占比例不应少于该业务受薪雇员总数的50%

(最高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申请机构可申请额外资助金额

  • 支付在创业初期 (开展业务前) 聘用一名雇员以进行筹备工作的薪金开支,最长为期六个月
  • 在紧接资助期结束后,全职及兼职残疾雇员的50%薪金开支,最长为期两年

备注 : 公司或企业申请该基金的条件,必须乎合该基金的要求为基础,最后申请成功与否,以该基金单位为最终决定权,详细内容请直接联络我们。